合同编号:武汉万达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A版)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签订日期:二○○____年____月____日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注册地址/身份证号:出租方委托代理人:武汉万达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与其委托代理人合称“甲方”)承租方(“乙方”):注册地址/身份证号:出租方是位于武汉市民生路176号武汉万达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号铺(“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拟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该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1
1该商铺的位置:武汉万达商业广场座首层号(见附件一:图示)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款项、费用计取基数
3该商铺的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该商铺的租赁用途
二、租期和开业本合同租期为年个月,自2005年月日起至2007年12月17日止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为乙方的免租装修期
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需交纳物业管理费,但须承担免租装修期内该商铺发生的水、电等各项能源费
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的次日为计租起始日
1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为:2005年月日至2005年12月17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季度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全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2005年12月18日至2006年12月17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季度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全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7日,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季度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全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能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