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管理暂行规定2————————————————————————————————作者:————————————————————————————————日期: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海外游学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海大外字〔2011〕42号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现将“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海事大学二○一一年三月四日主题词:高等教育国际交流海外游学管理规定通知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2011年3月4日印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管理暂行规定选派优秀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是我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我校国际化进程、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扩大学生国际视野的重要途径
为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海外游学项目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海外游学项目的主要形式我校开展的海外游学项目主要有交换生项目、联合培养项目、假期交流项目、海外实习等形式,在外游学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
1.交换生项目
我校与海外院校互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认可学生在对方学校获得的学分,且两校之间互免学费
2.联合培养项目
我校派学生到海外院校学习并认可学生在对方院校获得的学分,但学生须向外方院校缴纳全部或部分学费
3.假期交流项目
我校派学生到海外院校参加文化交流、语言学习等各种形式的短期交流活动
4.海外实习
我校派学生到境外相关企业和机构进行实习
二、选拔条件各海外游学项目对学生一般有具体要求,但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2.学习刻苦,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交换生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GPA不低于2
3.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