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慈善机构合作协议书篇一:爱心合作协议2爱心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东安县义工联合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爱心合作发展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成立一支义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___人
甲方义工团队应遵守东安县义工联合会的章程,服从东安县义工联合会的业务指导,每年参加义工活动2次以上,人数不少于2人
乙方为甲方授予一块“爱心合作单位”匾牌,制作费____元由甲方单位出资
甲方在乙方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有优先、优惠使用广告宣传展示台、位的权利
乙方积极引导和鼓励义工成员到甲方消费,乙方的义工成员到甲方消费,凭东安县义工联合会的义工证享受___折优惠
乙方义工成员到甲方消费应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护财物,理性消费
甲方如一年度内累计接待义工消费___人次以上,乙方在年度宣传册上免费进行宣传
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届满经双方商议可续签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东安县义工联合会(签章)年月日篇二:公益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XX0408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办事处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广东办事处乙方: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鉴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经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的一个非营利的慈善团体
成立基金会的目的,是为了广泛联络海内外友好团体和热心人士,弘扬宋庆龄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怀,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支持和参与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和参与两岸交流,“反独促统”,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支持和参与少年儿童教育扶贫工作
江西光华扶贫基金会是由方志敏女儿方梅同志担任名誉理事长,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一个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非盈利性的公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