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区域公司工程质量巡检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专业负责全部项目工程质量督查
为持续提升当代节能工程质量水平,工程管理专业对开发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巡检
为保证巡检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促进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巡检人员构成巡检人员由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及专业工程师组成
2、巡检周期在建项目每月巡检1次
3、巡检标准3
1已下发的集团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文件
2《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资料、管理记录
3集团后续下发的相关质量管理文件
4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
4、巡检内容巡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详见附件《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
5、巡检抽样办法以随机抽样方法确定实体质量样本,抽样方法详见附件《项目巡检抽样细则》
6、巡检评分办法对各项目按《工程质量巡检评价办法》进行评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得分,即项目得分=(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扣分之和)/所有检查项满分之和*100
每项目每月检查一次,评分一次
项目每季度得分为该季度内每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7、巡检结果处理7
1工程质量巡检结果以“工程质量巡检月报”的形式在集团内公布;7
2工程质量巡检得分作为人力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执行依据之一
项目巡检得分低于80分时,项目绩效考核品质管理得分记为0分
本实施细则区域公司负责解释和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8、附录附件1:《项目巡检抽样细则》附件2:《工程质量管理巡检评价办法》附件1:项目巡检抽样细则一、项目每次巡检将所有在施楼栋作为抽样总体,按照下述原则抽取样本
二、分层抽样1、非别墅住宅:先抽楼栋号,再抽层号,再抽单元号,最后抽户号
2、别墅:1)独栋:只抽到楼号;2)非独栋:先抽楼号,再抽户号
3、公建:先抽楼号,再抽层号
三、楼栋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