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第九届模拟法庭大赛竞赛规则主办:中南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中南民族大学第九届模拟法庭大赛竞赛规则一、比赛组织比赛由创新创业学院和法学院主办二、比赛题目请看附件2三、队伍组成比赛以团队形式报名,主要针对法学院18级本科学生组队参赛,同时鼓励院外跨专业、跨年级本科学生组队参赛。每队限报4-7人,并设领队一名。领队对外代表该队并负责与组委会联络相关赛务。参加口头比赛时,每一参赛队作为原告方或被告方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参赛队伍一经组委会确定,其队员不得更换。本次比赛的参赛队伍在书状比赛环节不限制数量,由组委会根据书状评审的结果选拔赛队参加口头比赛。参加口头比赛的赛队不超过六支。本比赛所有相关赛务,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参赛队员可以接受老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法律书状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3—参赛队伍也可运用图书馆、网络或其它渠道进行相关资源的搜寻与运用,但不得抄袭或剽窃。如有违反学术规范的抄袭行为,有关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四、报名与队伍编号1.报名方式各队应于报名期限内(4月29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填妥送达组委会指定邮箱79667576@qq.com,除经组委会核准外,逾期不予受理。正式报名后各领队加入第九届模拟法庭大赛QQ群:841066488。组委会应催告报名表尚未填妥的参赛队伍补齐相关资料。参赛队伍于催告期限内未补齐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2.队伍编号参赛队伍完成报名手续后,组委会应以适当方式确定赛队编号,以决定该队书状制作及言词辩论时的身份(编号规则:以报名表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时间先后为序)。五、评审1.评审席的组成评委由法学院的老师担任,书状评审五位,对全部书状分别独立打分。每场口头评审三位,担任模拟法庭法官;每场口头评审应推选一人担任庭长。2.评审讲评评审于比赛结束后可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评述,而不宜针—4—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但决赛除外。六、书状1.书状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交换诉状与答辩状应于规定时间内(4月26日15:00前)同时提交,迟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罚则相关规定处理。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纸版书状一式五份,交至法学院用于比赛的信箱,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79667576@qq.com提交电子版本书状。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代为交换各场比赛双方之书状。2.书状格式书状(包括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五号。行距以一倍宽为标准。封面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内文(不含附件)不得少于五页,不得超过三十页。3.原告方书状的内容原告方的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1)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2)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5—(3)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4)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4.被告方书状的内容被告方的答辩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1)答辩的事实及理由;(2)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3)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4)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5.书状的修改书状于提交后不得修改。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6.书状纲要提交书状的同时,各队应当提交书状纲要一份,以方便评委了解书状之基本观点。纲要内容为书状的主要论点和论据,范围不得超出书状内容,超过部分视为无效。该纲要长宽标准为A4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