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一、总则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三、土建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
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1.0.3条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1.0.4条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2.以面积计算的为千方米(m2);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取整数
第1.0.5条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第2.1.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2.1.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