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研讨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