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保监发〔2012〕19号【发布日期】2012-03-01【生效日期】2012-0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规范保险公司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管理,督促公司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的准备金与财务报告中的准备金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未决赔款准备金,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包括准备金基础数据的内部控制、准备金精算评估的内部控制以及准备金核算的内部控制三个部分
第三条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管理工作由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同等权力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准备金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准备金基础数据真实性以及对准备金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维护与监控由保险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为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