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职业健康保证措施一、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当地环保部门及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定,施工过程制订完善的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环保、水土保持要本着“三同时”的原则与工程本体同步实施,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而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原因造成对公众财产和居民生活环境的伤害、妨碍;减少施工引起的扬尘;工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规定排放、处理
施工建筑垃圾将运至指定地点;施工完毕后取弃土场将及时平整,并做必要的防护,避免水土流失;施工临时用地、便道使用完毕后将立即恢复
本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对象为沿线的地表植被及水土保持功能
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根据本标段范围内环保、水保特点以及本工程的特点,特编制以下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目标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环保意识,实施绿色施工,减少废弃物并降低资源消耗,消除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节约用水,防止水土流失与污染,实现“绿色环保线”,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环境保护措施以“干一项工程,树一块牌子,创一方信誉,留一方净土”为方针,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环保具体措施落实到人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做到工程建设与环保同步进行
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环保领导小组
本小组负责全标段内日常施工中的环保的巡回检查
各施工队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本队管段内环保的每日巡回检查
遵循环保工作“以防为主”的原则,检查实行全过程介入制度,并将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作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以达到防患于未然
对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破坏环境保护的作业行为,各级检查人员均有权要求施工队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