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企业(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1、书面的融资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融资的决议(如需);2、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行业经营许可证、(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主要管理者、拥有持股超过15%的董事及持股人、其它实际控制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4、最新公司章程及最新验资报告;5、融资用途及还款来源说明及资料(如购销合同及履行的凭证);6、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贷款卡/证,复印件、查询密码,贷款卡年审合格通知书;7、历次股权变更验资及其相关实物入资的评估报告复印件;8、银行帐户明细、上年第12月,近六个月的银行对帐单;9、公司采购、销售情况简介,如公司主要采购、销售渠道,主要业务客户名单及相应合同、协议;10、经审计的当期财务报表公司及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公司上年末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申报表、近六个月的纳税凭证;11、公司、关联企业简介,包括股东情况、个人财产及清单、主营业务(亮点)、产品、盈利模式(核心竞争力)、法人资信介绍;12、公司购置土地、房屋或租赁合同、协议、交款单,修建厂房合、同付款凭证,购买机器设备合同、同付款凭证;13、公司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收、应付、其它应收、其它应付、预收、预付帐款明细及帐龄分析表,大额资产及资产权属证明
14、项目融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建设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文件)、环保评价报告及有权机关审查以上报告、同意予以立项的正式批复文件及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进度说明;涉及土地征用、供水、供电、供气等要有有权机关的批文或协议及许可证;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到位方案及落实来源的证明材料;15、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附:担保人和关联企业应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