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班组劳务分包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准则,甲方将所承建的中波及泥水班组的部分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到达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完毕本工程的施工图纸(除地下室砖胎模已发包的劳务外)及变更增减工作所有内容:室内外砌体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外墙砖粘贴、公共部分的墙面地面砖铺贴、水泥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刚性防水砼保护层(含锯缝、坎沥青)、屋面隔热保温层、楼梯间水泥砂浆地面及踢脚线、室外散水工程(砌体、回填、抹灰、砼浇筑等)及化粪池砌体和抹灰等所有粗装修工作
二、承包方式1、包工不包料形式,乙方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工作
2、甲方仅提供新搅拌机两台与砂浆机两台给乙方使用,其他的部分施工机械及小型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搅拌机与砂浆机平常维修保养工作、切割机、磨光机、斗车、水管、冲击钻、扫把、灰桶、铝合金靠尺、防水毛刷等施工工具,以及安全帽、雨衣雨鞋等施工防护用品、施工照明灯具等)
三、协议单价及工作内容:1、乙方承包装修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规定,完毕图纸及设计变更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砖砌体、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及其他泥工工种内容
2、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对本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图已经进行了详细分析研究,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勘踏,接受目前施工现场配置及甲方提供的生活区现实状况,并已经对惠州市龙门县及当地有关规定进行了充足的理解,乙方自愿就本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此协议书,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确定的工作范围,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按期组织人员进场,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本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