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根据《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车辆概况甲方将车辆(品牌名称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汽车品牌__________)发售给乙方,售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圆)。第二条质量规定、技术原则(一)本协议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原则,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查原则,符合安全驾驶和阐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规定。(二)本协议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立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查机构(河源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根据。(四)甲方必须保证向乙方发售的车辆其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发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按揭购车,已支付____元,剩余____元,对于剩余款项,由乙方代甲方按揭还款,直至还清为止。第四条车辆交付车辆交付时间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第五条车辆过户乙方还贷结束后,甲方应积极的配合,过户给乙方。第六条车辆保险费用车辆有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仅指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由乙方承担,若期间发生的事故,导致的损失,需要保险企业赔付的,甲方应给以乙方保险企业需要的协助。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元。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规定迟延方赔偿本协议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二)甲方应在乙方还清贷款后20天内协助乙方过户,因甲方原因不能过户,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局限性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第八条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部分或所有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用补救措施和告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状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汇报。第十一条处理争议的方式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变化,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迟延告知而导致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协议的金额应当同步以大、小写表达,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五)其他约定条款: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住所:证照种类及号码:证照种类及号码: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