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赁服务协议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赁班车服务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与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每天两趟(一接一送),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满月
根据甲方生产加班状况,如需新增线路、新增停靠点或临时增长班车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服务期限及使用车辆
协议期满后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协议
车辆为中通客车四十六座每天壹台(一接一送)费用为
三、车辆及服务规定
乙方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通过有关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保交通险和商业保险
乙方安排有资格的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做到优质服务保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安全、正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详细制定车辆发车时间及沿途行驶路线、停靠点,并书面告知乙方认真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严格执行与甲方约定的上下班交通车行驶路线、停靠点及按照始发时间行驶
乙方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
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费用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结算:由乙方在协议履行后次月5日前核算,根据上月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服务费,并按甲方规定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甲方除付给乙方服务费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1
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人员伤亡的,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在乙方赔偿之后后,再追究乙措施律责任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步,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清晰明白、充足理解,并愿按本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