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花园商业步行街商铺租赁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注: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品代理证,质量证明的复印件,如非法人签订协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为繁华市场经济,规范经营秩序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状况:1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尚品-南花园步行街”的座层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该商铺的平面图纸附后
第二条、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商铺作为使用,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化该商铺的用途,不得将该商铺转租第三方
否则乙方按照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商铺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定金:4
1本协议签订成立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并在七日内将首款一次性付清,如甲方不履行协议,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定金不退
2、下列行为视为不履行协议4
1商铺交付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达不履行本协议
2入驻期限到期乙方不与甲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不支付保证金和首付款、不签订《商铺使用管理公约》
3双方如约履行协议的,定金折抵保证金和首付款,余款不退,同步变更收据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各项费用及付款方式:5
1、[租金]:该商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租金元/天,年租金合计:元(大写:)
2、[保证金]:乙方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步,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及安全服务保证金计:元(大写:),如乙方出现拖欠租费、违规经营或发售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扣除保证金后五日内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