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产品名称及协议金额一、产品的名称、数量等约定如下:详见“采购清单”。二、本协议项下的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上述协议总金额已包括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需要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款项,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二条产品规定一、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配置、功能等应与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规定相一致。若本协议中无对应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产品则应符合对应的国标、行业原则。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产品则应满足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原则。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为非自身生产或开发的产品,乙方应保证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产品已获得产品原厂商的合法有效的许可或授权,且本协议项下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商生产或开发的全新合格产品。三、若产品附有配套软件,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配套软件能与甲方既有设备兼容且正常使用。四、若甲方事先规定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并规定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原则提供产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原则应与样品一致;第三条产品交付一、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年月日前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非因甲方原因或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本条所约定的交付日期不得顺延。二、甲方指定交付地点:。三、乙方应在启运产品前提前告知甲方产品运抵指定交付地点的时间,并获得甲方对交货时间的承认。四、乙方交付的产品应采用足以保护该产品的牢固包装,并根据产品的不一样特性和规定采用防水、防锈、防震、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保证产品安全无损地抵达指定交付地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产品安全抵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甲方之前,有关产品的包装、运送、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送、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毁损或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五、甲方对交付产品进行初步检查,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原则等与协议约定不符,可拒绝接受交付。因上述原因导致产品的交付超过本公约定的交付日期的,视为乙方迟延交付。甲方对产品进行初步检查后无异议的,仅表明产品的包装、外形无明显瑕疵,并不代表甲方对产品质量、性能的承认。六、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步需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不能满足产品正常使用的需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因上述原因导致产品交付超过本公约定的交付日期的,视为乙方迟延交付。第四条产品验收一、乙方应在产品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毕产品的安装调试,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金额外的安装调试费。二、甲方应在产品交付或安装调试(两者以时间在后者为准)后/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无异议的,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或向乙方出具验收汇报。甲方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或出具验收汇报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第五条结算方式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述第壹种结算方式:(壹)产品经甲方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贰)产品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协议总金额。(叁)其他结算方式:/。二、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对应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以及甲方规定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详细包括:/。第六条申明与承诺一、乙方申明其已经具有提供产品及有关服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获得提供产品及有关服务所需的多种许可、同意、授权等证明文献。二、乙方具有充足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签订本协议,并已获得及履行完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的同意、授权或其他有关手续。三、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原则,乙方并保证该产品经对的安装,可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局限性或故障负责。四、乙方申明并承诺其所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