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产品名称及协议金额一、产品的名称、数量等约定如下:详见“采购清单”
二、本协议项下的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上述协议总金额已包括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需要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以外的任何其他款项,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产品规定一、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配置、功能等应与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规定相一致
若本协议中无对应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产品则应符合对应的国标、行业原则
没有国标、行业原则的,产品则应满足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原则
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为非自身生产或开发的产品,乙方应保证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产品已获得产品原厂商的合法有效的许可或授权,且本协议项下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商生产或开发的全新合格产品
三、若产品附有配套软件,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配套软件能与甲方既有设备兼容且正常使用
四、若甲方事先规定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并规定乙方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原则提供产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原则应与样品一致;第三条产品交付一、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年月日前将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非因甲方原因或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本条所约定的交付日期不得顺延
二、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三、乙方应在启运产品前提前告知甲方产品运抵指定交付地点的时间,并获得甲方对交货时间的承认
四、乙方交付的产品应采用足以保护该产品的牢固包装,并根据产品的不一样特性和规定采用防水、防锈、防震、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保证产品安全无损地抵达指定交付地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产品安全抵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甲方之前,有关产品的包装、运送、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送、装卸过程中产品的毁损或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