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服务协议甲方(仓储服务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状况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平米
协议期内,乙方有权就货品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
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规定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1、储存期共,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协议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协议期满前30日告知甲方,则本协议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
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规定,则本协议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1、本协议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协议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元,合计为每月元
仓储费按(季度/月/六个月)支付,(先用后付/先付后用)
乙方在每(季度/月/六个月)结束后支付(季度/月/六个月)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
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
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及协议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协议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告知,导致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