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租赁协议发租方:租用方:证明方:租赁协议:一、甲方将原属自己的草场租赁给乙方经营,从8月22日至8月22日,租期为1年,(详细位置详见附件)
二、甲方既有住房3间,伙房1间,羊舍3间,耕地7亩,围栏柏木桩233个(50元1个),铁丝网13卷,每卷200米(包括草场、耕地围栏,铁丝网其中2卷每卷是350元,其他11卷,每卷250元),围栏l个,窗户4个,门3个,风檐板9间
在租用期间内归乙方使用,乙方负责保护、维修、维持原状
住房、棚圈若有损坏由乙方维修至甲方满意,或由乙方出钱,甲方找人维修
铁丝网、围栏桩丢失或损坏倒塌不能使用的,乙方照价赔偿
小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三、草场租赁费合计贰万贰仟元整,(¥:2元)
其中房租费元,草场租费0元
乙方在10月15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如付不清,甲方有权以乙方的牲畜作价相抵并有权解除协议
四、甲方每年检查有关没施一至二次,如有问题乙方必须立即处理
租赁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得进入冬、春、秋草场,并保证草场完好,若有损失,乙方要做出对应赔偿
五、在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终止协议(除国家政策变动之外),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按本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元),由于违约给对方导致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租用期限一年(8月22日至8月22日),在8月22日之前乙方向甲方移交所有财产和租用费,(在没有交清财产和租用费或没有续租用协议的状况下,不得私自进入秋、冬、春草场)
设施必须维修好,甲方满意为止
七、如甲乙双方发生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不能履行本协议,则由其家眷组员继续履行,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转租他人或进行违法经营,如发生此类状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对应的一切责任,甲方规定乙方加付次年的租赁费2元,作为违约金
八、在租赁期内乙方以草场的面积方位,平面为准,支付国家合理征收的多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