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出租协议出租人(甲方):电话:承租人(乙方):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年▁▁个月;第三条租金本协议租金为协议协议由于乙方为主办方因此不存在租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协议约定租金总额0元第五条保险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险。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行。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有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5、应爱惜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导致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导致的一切后果。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互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8、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立案资料。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公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