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协议车主(甲方):身份证号: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有关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车型(油气两用):,颜色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年月日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规定: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有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协议期限和工作时间本承包营运协议期限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一)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原则为元,月头付款方式,承包费用乙方按每月日将款汇在银行,卡号,不准时支付租金的,合计时间超过日的,终止协议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二)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协议的准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保证金
此车收取人民币元,在协议签定当日收取
协议终止时,根据如下状况处理: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元作为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否有违章罚款
②乙方未违反协议约定,甲方应在30日期内将元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假如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
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如因特殊状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原因),应提前日告知乙方,协议终止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否则导致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所有承担
(三)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助、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一)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