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承包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代表人: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胡政办发[]22号文献精神,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经村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所有,将原位于组片块田公开发包,乙方自愿承包,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面积为亩的农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为元/亩/年
合计金额元,签协议步一次性付清
四、在协议存续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管理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五、在协议存续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化承包农田及沟路的原貌
六、协议期满,乙方应将所包田亩如数偿还给甲方后,如此宗土地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否则除赔偿对方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000元
八、在承包期间内,所有惠农补助,由乙方享有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镇政府一份,司法所公证处一份,经签字生效
甲方:三步村民委员会乙方: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