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领导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汇报一、认真负责,全面抓好分管工作1、法律援助工作取成绩突出(1)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提高明显2010年全市办案总数710件,其中民事623件,刑事87件,接待咨询人数58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680万元。其中,市级办理民事援助案件26件,刑事20件,咨询人数20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80万元。全市援助案件数量与2009年相比增长40%。(2)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经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努力,今年我市有5个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XX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分别是市中心、商州、丹凤、山阳、XX县区中心。目前,镇安、商南正在申报第二批规范化中心。(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今年9月1日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中,市、县(区)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0辆,悬挂宣传横幅53幅,代写法律文书35份,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市中心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厅、省中心,对各县(区)开展活动情况予以通报,促进了各县(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4)开拓创新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方法我市积极开拓创新项目实施方法,以便民、惠民为宗旨,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法律援助中心来我市调研后,对我市创新项目方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10月28日在全省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座谈会上介绍了我市的经验,省中心在全省推广我市的做法。第二项目实施周期,我市确定市中心和XX县区两个实施单位,资金拨付分别为16万和4万元。(5)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检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10月中旬,市局组织检查组对5个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第1页共25页进行全面检查,涉及法律援助工作各个方面,包括案件受理、指派、结案程序和援助经费及装备的管理使用,办公场所、环境、公示制度和援助纪律执行情况、档案、卷宗管理规范情况、12348专线电话开通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检查,全面推进了各县(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6)认真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在2010年,积极与妇联、残联、工会、老龄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切实维护妇女、残疾人、困难职工、农民工、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成效显著。2010年3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律师、公证工作迈上了新台阶(1)强化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律师队伍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发挥明显。一是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下发了《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厅《关于进一步创新律师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引导广大律师立足本职,积极为全市中心工作服务。二是扎实做好律师为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层层筛选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律师36名担任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市司法局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三是积极做好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律师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意见》,并积极与信访部门联系,在信访部门设立法律咨询室,明确市直3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定期参加市长接待日,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按照省厅安排部署,推荐弘达、秦南、西宇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全省“百家律师事务所、千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活动,省厅下达见习生指标50名,实际完成86名,为任务的170%,受到省厅表彰。五是积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律协统一安排,市律协及时为全市律师办理了执业责任保险,完善了保障机制,降低了律师执业风险。(2)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做好公证服务工作。一是扎实做好了公证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工作,下第2页共25页发了实施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目标任务,使公证工作的重点转向为农村发展服务上。二是积极开展了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下发了公证案卷质量评查细则,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组织全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