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空气质量改善整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环境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力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整改工作,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pm2
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40%,全年优良天数达210天以上
二、整改任务(一)加强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1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企业,依法实施分类处置
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
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推进焦化行业产业升级改造
福龙焦化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稳定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完成密闭改造,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加快推进焦炉机侧炉口除尘系统建设
20XX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未完成整治的工业炉窑,实施第1页共4页停产
完成重点领域vocs综合整治
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v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