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愿望
和谐已经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作为国有企业,作为国企中的工会组织,如何适应和谐需要,在和谐建设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是我们新时期工会工作者必须认真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工会在和谐企业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谐企业首先是企业内部的和谐
在企业内部,最可靠、最1坚实的基础就是广大职工群众,他们不仅是企业的创造者,也是构建和谐企业的主体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承担着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工会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应当、能够也必须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应当主动投身和谐企业的建设
和谐发展体现的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的是坚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国有企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工人阶级始终处于国家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动摇”,只要这三个“不动摇”始终存在,工会在创建和谐企业中2的独特地位就是无法撼动的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根本利益的代表者,能够在和谐企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和谐是实现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的健康发展恰恰是职工的根本利益
而且创建和谐企业离不开和谐的劳动关系,谋求“双赢”理应成为企业与职工双方共同的追求,工会完全可以在创建和谐企业中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调节器”、“稳压器”的作用
工会组织作为企业与职工关系的协调者,必须在和谐企业建设中体现自身存在价值
理性、准确、合法地表达职工群众的真实意愿,是工会工作责无旁贷的职责
客观地说,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群众处在相对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