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协议甲方(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现住址:乙方(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现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协议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1、甲方房屋坐落于,产权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权属无瑕疵:无查封、异议登记、债务纠纷等限制房屋过户之情形
如已设定抵押,应先解除抵押
第二条价格和税费1、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家俱、家电等设施费用)
2、交易过程中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契税和其他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定金及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万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余款元(大写拾万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房屋过户手续在辽阳市春季房交会期间办理
第四条签订协议之后,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房屋交付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此引起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有关文献,如要甲方出面处理的,甲方应予协助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协议,解约时,甲方除返还所有房价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已收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均具有相似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授权代理人(签章):乙方授权代理人(签章):签约日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