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协议及安全协议拆房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拆房承揽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拆除
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协议如下:一、拆房工程项目:拆房工程范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积为准,按本协议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协议价格: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xx
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付款方式: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协议工期: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种月内完毕
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毕,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毕
状况特殊的在签订协议步另行协商
3、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拆房规定: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协议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行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房屋拆除动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立案;应贯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立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的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一直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
在市区重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
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洁、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重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