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双方协议,甲方将座落于住房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进行装修。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一、双方通过预算和查对,装修总费用为人民币(包括内部装修,门窗安装、防盗网安装、室内外墙装修、油漆、仿瓷、水、电改造等)。二、装修期限:整个装修期限为3个月。即自月日至月日止竣工。三、付款方式:待装修材料所有现场,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付款60%,装修基本竣工再付20%,待装修完毕并经检查符合设计规定,甲方即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四、其他事项:1、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挥霍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且充足运用。不得私自变化原定的设计方案,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督导。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安全操作,凡因非合法操作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概与甲方无关。2、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应充足提供水、电等,如因此导致工程延期,甲方不得以逾期论。3、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对装修工程的环境保护规定,应防止休息时间的施工。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对施工残渣所有清理出现场并按规定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5、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