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身份证号:(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服务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状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2、房屋出租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
3、房屋权属:系甲方合法所有且未向任何人设定抵押、也未被任何司法查封
4、该房屋既有设施设备状况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被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根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等文献,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献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准期交还
乙方如规定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规定解除协议,应提前一种月告知对方
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房屋租赁发票),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3、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一年房屋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房屋设备设施使用保证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甲方收款后应提供应乙方有效的收款凭据,租赁期满,如无损坏,应如数退还保证金
(前提:乙方须缴清租赁期间的水、电、气、光纤、电话、物管、垃圾处理等费用)
第六条承租人依该协议的约定合法使用该房,不得随便变化房屋构造和装饰
第七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将此房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租赁前所有水、电、气、光纤、电话、物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