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汇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城县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完善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法治建设,我们于20XX年4月开展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调研工作
一、我县政府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情况(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已形成规模
此次调研共有59个单位反馈问卷,其中42个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17个单位尚未聘请法律顾问
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单位中,绝大多数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在已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单位中,23个单位聘请对象为律师事务所,19个单位聘请对象为个人,即律师、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士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已逐步建立了一支年富力强、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形成了县、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架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政府系统聘请法律顾问达243人,他们正在为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我县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
早在2003年8月,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厅就专门印发了《县聘XX县区政府法律顾问暂行办法》
调研发现,一些单位已出台了规范法律顾问活动的相关制度,如《县地方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专家咨询组管理暂行办法》、《XX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XX县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及《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
这些制度对法律顾问职责、组成、选聘、解聘、任期、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经费保障、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等内容都作了规范,在我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效用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在全社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中发挥示范效应,目前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