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造施工承包协议书发包单位:(如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如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钢构造工程承包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弘宝润新建先锋路库区1#、2#、3#、4#库房钢构造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哈尔滨市先锋路第三条:工程范围:钢构造、彩钢板、楼承板安装,所有附材及吊车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承包方式:钢构造吨位及彩钢板平米造价1、安装分包
2、钢构造工程造价按350
00元/吨,吨位暂定1400吨总造价人民币490000
00元;楼梯每挂3000元暂定10挂造价30000元,墙面彩钢板及钢承楼板造价按6
00元/㎡,面积暂定36000
00㎡总造价人民币216000
00元;屋面彩钢板造价按9
00元/㎡,面积暂定17000
00㎡总造价人民币153000
00元;工程总造价889000
00元如实际施工有增、减凭图纸变更告知及双方签证,决算时按实际发生计算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钢构造、彩钢板安装、其中不包括门窗安装,施工范围均采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第六条: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告知后1天内必须进场,进场后施工期限为90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迟施工的,顺延期限
第七条:工程结算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施工总造价的5%做为预付款
2、每完毕一栋一层钢构造安装,甲方支付乙方对应单体工程的30%施工款
3、每完毕一栋楼板安装,甲方支付乙方对应单体工程的10%施工款
4、每完毕一栋二层钢构造及墙面板安装,甲方支付乙方对应单体工程的10%施工款
5、每完毕一栋屋面板安装,甲方支付乙方对应单体工程的15%施工款
6、每完毕一栋库房整体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对应单体工程的5%施工款
7、春节前,甲方支付乙方施工总造价的10%施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