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质押借款协议重要提醒:本合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所有协议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且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的情形下到达协议
为充足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特提请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并尤其关注本协议条款中的黑体字体部分
乙方在此确认已经充足理解了本协议所有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含义及对应的法律后果
甲方(质押权人):乙方(质押借款人):借款人保证如下通讯地址和通讯方式可以接受出借人有关法律文献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乙方因本人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质押物,经当事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协议内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项:借款事项第一条:借款内容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质押手续办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转入乙方账户
(2)费用一经支付,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均不向乙方退还费用
(3)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
第三: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时(前3-5天)积极联络甲方,商讨还款的支付事宜,假如乙方到期不能全额还清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直至借款所有还清,对未偿还部分收取人民币每24小时: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局限性二十四按二十四算)视为放弃本人的质押物赎回权
视为乙方彻底违约,放弃质押物
甲方有权处置质押物,规定乙方支付协议总借款20/%的违约金
(2)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的过错过错,导致甲方质押权丧失,导致质押物车辆被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查扣扣留,乙方应立即将本协议质押借款所有金额一周内退还甲方
逾期期间,赔偿甲方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项:质押事项第一条: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