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某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实际状况和建设单位规定,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多种原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与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成果告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献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献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措施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告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协议
指出上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状况:(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献的规定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韵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与否对的,并阐明原因
假设该工程有效标书经评标专家的评审,其中A、B、C三家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有关参数,见下表:(各投标方案有关参数)投标方案建设期费用支出/万元项目运行期/年项目运行期的年运行成本/万元工程报废时的残值回收/万元第1年末第2年末A250240152510B300330201020C240240151520若基准折现率为10%,且已知A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72
40万元;B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69
按计算C方案寿命期年费用,并运用年费用指标对三个投标方案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