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买受人(甲方):出卖人(乙方):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标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日期合计人民币大写:金额合计:第二条质量原则:按国标执行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一)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1执行
正常运行12个月,实行三包2
货到18个月止(二)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汇报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假如乙方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对应责任
第四条包装原则、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1执行
1、原则包装
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措施:第六条合理损耗原则及计算措施:按交货实际量计算,路途损耗乙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1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期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迟延交付的,由导致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时间:按1执行
出卖人负责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
第九条运送措施及抵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按1、2执行
运费已包括在本协议价款内
第十条检查原则、措施、地点及期限1
检查原则:按本协议第二条质量原则进行检查
验收方式:按(1)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48小时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告知乙方
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有共同确认的检查机构对封存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