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蛾小学锅炉房修建施工协议甲方:玉龙乡飞蛾小学乙方:周照辉(身份证号:5224275)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职责,本着双方友好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位于校园内学生食堂旁
2、占地面积约为20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工程竣工后的实际面积计算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工程施工价格和付款方式:1、按板面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柒佰元(700
00元)计算工程款
2、工程所有完毕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无异议后,甲方凭乙方发票报销后付款
四、工程质量规定:1、主体房体四角垂直,无歪斜
内墙清光,规定墙面平整,门窗的内框正直,不歪斜
外墙规定垂直平整
2、室内地面平整,无凹凸
3、楼顶光滑平整
4、乙方必须对工程按甲方的规定施工,保证建筑成品的垂直度、平整度
5、乙方必须对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严格把关,保证建筑的整体质量达标
五、双方的权利与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有关规格和规定进行修建,如需变动有关数据,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2、乙方必须在8月30日前完毕施工,除甲方导致无法施工或因特殊气候影响无法施工外,因其他原因延误工期,对因此而引起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活、用品、材料、工程用水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他人产生的劳务支出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财产由乙方自行看守,如因被盗或受损甲方不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的对的意见,乙方必须接受和采纳
7、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多出土方由乙方自行清除洁净
8、工程结束将由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签字承认
9、本修建不含内部附属设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临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