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甲方(需方):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供方):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足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公斤)总价(元)柚子精品公斤4
30140,000602,000青枣精品公斤4
0045,000180,000雪莲果金品公斤3
0020,00060,000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原则执行
第三条包装规定和费用承担1
包装材料及规格:柚子用网状袋子包装,青枣用泡沫箱包装,雪莲果用纸箱包装
上述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1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交付上述果品
交付地点:闽侯南通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实际交付地以甲方指定为准
第五条运送方式、费用:上述果品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承担第六条甲方自收到乙方所交付之货品之日起7日内对货品进行验收,若有异议,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内提出,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品数量及质量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甲方自收到货品之日起3日内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1
甲方为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逾期支付货款,应按照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超过该批次货品总金额的5%
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协议及国家有关果品规格的有关规定,乙方按照该批次果品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该批次货品运费用的30%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