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管理措施一、总则为保障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的信誉,规范企业经济协议的审批与签订工作,加强对经济协议、协议、合约(如下统称协议)的有效管理,保证协议执行严厉性,减少操作风险,同步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特制定本措施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主管部门负责协议文本的起草,组织协议的审批和签订工作,并保证协议的有效执行
2、企业有关部门参与对协议文本有关条款的制定、审核并监控协议的执行状况
3、各类业务的协议签订权在坚持分级签订的原则下,最终经由董事长审核完毕后,并授权总经理或其他人签字
4、企业办公室、财务负责审核协议评审程序,编写协议编号和加盖协议章
三、协议的签订1、协议的签订要符合国家《协议法》的规定
2、凡属企业的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活动均必须按照该文献的规定签订经济协议,零星工程应签订框架协议
3、协议签订前主办部门应对市场价格、对方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搜集足够的信息,做好充足的准备
4、主办部门应及时完毕经济协议的签订,严格限制未签协议先实行的状况发生
为保证项目可以正常规范的操作,对于临时突发的不可预见的状况下协议的签订事项特例审批,经办人将事件缘由、协议方选择根据、结算方式、工作计划安排等事项进行阐明,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协议最终签批人同意后实行,并在10日内按正式协议审批程序完毕补办手续
对逾期未办的协议(总经理特批除外),按日扣罚主办部门负责人工资至协议归档为止
5、子协议签订时应明确该协议价款与母协议价款的关系,以防止结算时发生争议
子协议的编号要附属于母协议的编号
四、协议条款1、协议条款规定语言简洁、明确,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语言,更不能签订后来协商处理的内容
2、协议文本应规范化,多种协议若有协议范本,可按协议范本填写或修改填写各项条款;对于非国标的协议文本须由主办部门起草协议文本,协议中应明确工程内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