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经济改善发展环境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20XX年大项目建设年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实施“双十双百亿”工程,“*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跨越、冲刺全省十强县”提供有力保证。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深入推进“八项制度”的落实,重点解决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办事难、效率低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我县开展的“整顿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年活动,深入推进“八项制度”落实,加强机关和“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为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下大力气营造优良的行政服务环境。坚持经常性明察暗访,对管理不到位、办事效率低、刁难推诿、服务质量差的部门或“窗口”单位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问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评议机制,继续开展“千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严格执行《*县推行“八项制度”考核办法》,建立与之配套的单位和个人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XX县区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好窗口”评选活动的“品牌”效应,对在落实“八项制度”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此项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县改善办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考核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二)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重点解决随意执法的问题。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乱检查、乱罚款、滥收费等不依法行政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集中组织开展“树立公仆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X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1页共5页进行细化,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经常性、动态性监督,建立企业监测点制度,凡到监测点企业检查、收费的部门均要实施登记,写明检查或收费的理由、事项、依据、处理结果等,并由企业对检查或收费结果签署意见。县改善办建立十个企业监测点,定期对登记情况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和纠正不依法行政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推行《企业轻微违规不处罚制度》,对轻微违规的企业,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处罚的,原则上按下限处罚标准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为谋取私利而损害项目建设的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此项工作由县法制办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县文体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监察局为责任单位。其中继续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着重解决乱罚款、滥收费问题,由县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为责任单位。(三)强化司法过错责任追究,重点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针对办案过程中有意拖延、明显偏袒、滥用自由裁量权、执行不力等司法不公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办案人员的过错责任。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科学考评体系,构建公正司法长效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开展以“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题的政法“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依法办案,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理念教育,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落实和完善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办案过程中以案谋私导致的司法不公、破坏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特别是损害大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逐步构建企业法律援助机制,建立企业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诉讼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继续落实涉诉企业回访制度,定期走访涉诉企业,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主动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