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原则,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和首席代表等制度,重点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在“中心”办理
进一步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职能纳入“中心”,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和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优化窗口工作人员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为群众、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地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
二、调整项目(一)对依法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以及直接面向群众的热点服务项目(以下统称“审批项目”),适合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入
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必须报县政府批准
(二)对常年没有业务量或业务量较少的部门及其项目,暂时退出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项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原审批部门不得再直接受理
(四)要确保招商引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重点做好两大项审批:一类为企业登记类
所涉及部门为卫生、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二类为工程建设类
所涉及部门为发改委、环保、国土、建设、消防、人防、房产、地震、财政、水务、安检、供水、供电、电信等
第1页共4页(五)要进一步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扩大便民服务项目的范围,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项目,如低保、医保、社保等纳入“中心”,实行“阳光”操作
(六)成立XX县区招投标中心
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