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为确保全市冬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煤炭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煤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下面,就全面落实煤矿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一、正确认识今年以来我市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煤炭系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市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1–10月份,全市煤炭企业累计生产原煤7265.6万吨,完成销售收入712.5亿元,同比增长32.6%;实现利税210.5亿元,同比增长55.8%;利润133.4亿元,同比增长82.2%。截止目前,我市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013,比去年同期0.064下降了79.6%,为历年来最好水平。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这几年我市煤矿发展较快,但是零星事故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在基层、基础和现场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绝对不能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在前一段时间,市煤炭局对煤矿进行安全评估检查中,发现一些煤矿麻痹大意、违章作业、管理松懈等问题依然存在。井下作业现场实施探放水、顶板管理、瓦斯超限断电等安全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暴露了一些煤矿抓安全管理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埋下隐患、诱发事故。各煤矿一定要以这次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第1页共35页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为亚运会和冬季期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全市冬季煤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第四季度,既是煤炭销售旺季,也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抓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做好全年安全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扭住不放,确保到年底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进这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煤炭局制定了我市煤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即: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排查治理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各类零星事故,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市煤炭局结合我市煤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鲁煤安管〔2010〕162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今年7月7日,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从企业安全管理、政府安全监管、行业安全准入、技术保障、应急救援、考核和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和严厉的规定。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国发"2010"23号文提出的“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实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提高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等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加大了对事故的惩处力度,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重拳出击抓安全的决心和信心。根据国发"2010"23号文要求,省政府、第2页共35页省局先后制定了鲁政发"2010"77号、鲁煤安管"2010"162号文件,对上级规定进行了深化和细化。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3个文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把有关条款和内容具体化,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凡是违反文件规定的煤矿企业,市煤炭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复查验收直至停产整顿的措施。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的事故呈多发态势。为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