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系统耕契“两税”工作会议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地税系统耕契“两税”(以下称“两税”)工作会,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耕契两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两税”工作。就两个单项税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并不多见,由此可以看出,这次会议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耕契两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大家知道:省局专门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对我省部分县(市)在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改进工作的要求,会后相关单位已经对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并进行了整改。这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更好地依法治税、推进耕契两税规范管理,防范执法风险,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两税”征管现状和存在问题,思想上保持“清醒”自耕契“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到地税部门以来,各级地税部门按照“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总工作要求,不断加强“两税”征管,成效是明显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少,有些问题甚至与依法治税原则相违背,直接给我们的执法带来风险。我们必须认清“两税”的征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思想上保持高度“清醒”,增强防范意识。(一)“两税”征管逐步规范,收入逐年增长。耕契“两税”原先由财政部门征管,2011年1月起,“两税”征管职能正式划转到地税部门,作为政府的经济执法部门,地税是专业的收税机关,省局出台了“两税”管理办法和减免税管理办法,不断促进“两税”规范管理。一是税收票证的规范。地税部门征收耕契两税使用全省统一的《税收通用完税证》,防止在税票上作文章。二是开票方式的规范。改变原先手工的开票方式,转为用征管系统机开票,杜绝人为因素。三是入库的规范。原先财政部门征收“两税”时,在缴库过程中,各地都设有一个过渡账户,以便调控,地税接管后,取消了过渡账户,直接缴入车库,实现了税款现收现入。“两税”征管逐步规范,收入逐年增长。2011年全市共征收“两税”8.2亿元,增幅为第1页共6页19.8%;2012年全市共征收“两税”11.8亿元,增幅为44%,占全市地方税收入的18.3%。其中耕地占用税76959万元,增幅为93.9%。耕地占用税的大幅增长,与国家确保18亿亩耕地的“红线”相背离,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觉。(二)“两税”税源管理难以把控,隐藏执法风险。在地税的诸税税中,耕契两税的税源相对难以把控。“两税”纳税人无论是单位纳税人,还是个人纳税人,地税部门目前难以掌握纳税人基本信息。个体纳税人的涉及面广,比较复杂,变化不断,不象个体工商户那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以作税务登记,所以很难掌握税源基数、难以掌握税源变化。单位纳税人相对好一点,但仍难以掌控税源。由于房管、土管和城建部门的不配合,地税部门无法掌握单位纳税人的用地信息,加大了税源管理难度。税源的难以掌控,意味着可能出现“有税不收”和“无税被收”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对我们而言,就隐藏着执法风险。(三)“两税”征管基础薄弱,规范管理难以到位。“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管资料没有交接,征管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征管台账和征管基础一片空白,“两税”征管对我们而言是全新的业务,得从头再来。尽管省局在规范“两税”征管上制定出台了一些文件,但是由于征管基础薄弱,业务不精,再加上地方政府领导的惯性思维,或多或少干预地税部门的依法征收,因此,一时间,“两税”规范管理难以下一步到位。管理不规范必须会给税收带来漏洞,也带来执法风险。(四)“两税”收入存在“水份”,收入质量难以保障。“两税”收入存在“水份”的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在一个经济欠发达、税源不充裕的地方,又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寻找“两税”空间,想方设法虚增收入。尽管我们作出了不懈努力,尽量防止“两税”收入中的水份,但由于地税部门也是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为了跟地方政府保持一致,不得不按照当地政府的意旨办。在没有实际税源的情况下,通过耕契两税入库。全省各地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种现象,不过有的地方严重一点,有的地方不那么严第2页共6页重而已。耕契两税收入存在“水份”,就难以保障收入质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