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招商引资助理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调动领导干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和扩大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成果,保持招商引资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经市委研究,提出以下意见:一、职位设置各县(市、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县(市、区)长助理一名,可以由现任副县级干部转任或兼任,也可以由科级干部担任
二、任职条件现任副县级干部担任招商引资工作县(市、区)长助理的,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科级干部担任的,符合下列条件,并经考察合格,可以明确为副县级干部: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2、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调XX县区(市、区)长助理的,可参照洛组*号文件精神,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县(市、区)直部门正职调任的,要XX县区(市、区)长助理3年以上,且在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连续工作8年以上
三、考核内容符合明确为副县级干部任职条件的县(市、区)长招商引资助理,市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除《条例》规定外,按照不同岗位选XX县区(市、区)长招商引资助理的应分别完成相应的目标:(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担任党政正职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在本县(市、区)处上升状态,综合经济指标考核排名靠前,中心任务完成较为突出;绩效考核为达标以上等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无一票否决
第1页共3页(二)在县(市、区)直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1、所在单位绩效考核为达标以上等次
2、所在单位党的建设、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前;3、阶段性中心工作完成较好;4、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环境保护等项工作无一票否决
(三)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1、绩效考核为达标以上等次;2、引进市外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