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低保政策宣传及核查清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有效解决“人情保”、“关系保”及“错漏报”问题,真正把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城市困难群众,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真正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城市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一)对现行低保政策及保障标准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保障城市居民对低保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清退,停发自然减员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对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以及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的做出退保处理;(三)对在宣传及核查中了解掌握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
三、工作步骤(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19日—5月6日)1、由各企业主管部门依据县民政局低保办出具的在保人员名单,如实、详尽地提供辖区内职工集聚地和低保对象的家庭住所、工作单位与联系方式
在此基础上,打破企业界限,按照同住址、近相邻、不重复的原则列出名册及路线图
2、县民政局低保核查办公室根据各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低保对象相关信息,按照少走弯路、便捷高效的要求和工作量大小,确定工作时间、车辆安排及人员分工(原则上两人一组)
3、县民政局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及核查资料,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宣传核查阶段(5月7日—7月10日)第1页共2页1、通知到户
由各企业主管部门提前一天通知低保对象准备好相关证件在家侯查,并派员派车带路
2、实地宣传
宣传资料以张贴为主,辅以散发
3、入户核查
对现有在册的低保对象户户必核、人人必查,做到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在实地核查过程中着重了解四个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