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有利于强化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为使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市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一)县、乡行政管理单位;(二)县政府各部门及具有社会管理、服务单位;(三)垂直管理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
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利监督原则
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县政府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是政务公开的主体
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部门
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内容上要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要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1、重点工作内容及重大决策事项(县、乡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主要包括:(1)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第1页共4页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完成情况;(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4)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5)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6)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7)政府采购情况
(8)本机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2、县直各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公开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