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安区区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
保安区区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第2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
第3条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按时组织区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第5条在进行矿井生产及接续审查中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第6条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7条在参与审查矿井有关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第8条积极在矿井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引进新材料,新装备,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科技水平
第9条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一通三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第10条监督分管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负责及时安排对“一通三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第12条负责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
第13条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14条负责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15条负责组织对防灭火,注浆、注氮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第16条按照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防治瓦斯长远规划及相关措施,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17条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