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红线、保发展、惠民生一、中国现有土地制度的历史和现状1
我国土地制度的确立,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土地是地主的)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
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土地是农民的)意义:1
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
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3
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
1958年国家建立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人民公社制度和城乡分隔制度,在土地制度上则建立起了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
(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从80年代起,中国开始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两方面进行
第一,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1986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