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内谈心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建工作,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谈心是党内谈心,是党组织与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话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依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党建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党章依据如下:(一)总纲指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的“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第四项是:“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三)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其中第四项是:“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建立党内谈心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一)作为各级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基础性通道
(二)作为党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重要形式,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能够更深入细致地向党员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的决策
(三)作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实现形式,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能够更深入细致地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的决策被党员群众了解和接受的程度
(四)作为党员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
(五)作为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的重要形式
(六)作为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措施
(七)作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平台
(八)作为企业文化中制度文化的重要部分,并且是多种文化元素相互融合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谈心活动的主体和要求1一方主体是党组织的代表,可以是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党委(总支、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