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垃圾分类月报告(通用6篇)垃圾分类月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要求,为达到城乡环境洁齐美,江源镇认真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提升城乡居民文明行为为切入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实施源头分类,并对垃圾收集房(桶)、果屑箱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有效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深化“三个延伸”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江源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了保洁员队伍
其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相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专题会议,落实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办法
再次,落实了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点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房(桶)、中转房、果屑箱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点)每村不少于10座或每组1座,场镇、集中居住区道路两侧果屑箱设置间距按主要街道25-50m/个,交通干道80-100m/个
改造后的垃圾收集房应达到两道门、两个投放口、一个公示栏的标准,在一个投放口标明“可回收垃圾”,在另一个投放口标明“不可回收垃圾”标识
3—5个垃圾桶为一个桶点,在每个垃圾桶上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
收集房面积较小不能分隔的,可新建或扩建,也可在收集房侧增设垃圾桶并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标识
果屑箱设置应为双桶,分别标明“可回收垃圾”或“不可回收垃圾”
第2页共14页四、分步实施、强力推进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行源头减量,为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