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危急值项目及评价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院进一步修订临床实验室和放射科、心电功能科检查“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第二条“危急值”的定义:指当出现这种实验和检查结果时,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急的边缘状态,需要临床紧急处理
第三条“危急值”的目的:第一时间将某一病人的某一项目或几项检验、检查“危急值”通知临床,引起医务人员的足够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生命安全
第二章“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第三条实验室“危急值”项目:项目危急值范围项目危急值范围K≤2
0mmol/LGlu≤2
0mmol/≤1
6(新生儿)Na≤120≥160mmol/LChe≤1000U/LCL≤85≥120mmol/LLDH>500U/LIP≤0
0mmol/LCRP≥50mg/LMg≤0
0mmol/LWBC血液病、放化疗患者≤0
5≥40109/L其它一般患者≤1
0≥40109/LCa≤1
3mmol/LHb≤50≥200g/L≤95≥230(新生儿)T-BIL≥257umol/L≥347(新生儿)HCT≤0
7TP≤30
0g/LPLT血液病、放化疗患者≤10≥1000109/L其它一般患者≤30≥1000109/LALB≤25
0g/LPT≥35SALT≥500U/LAPTT≥100S(肝素化不做危急值记录,电话告知)AST≥500U/LD-D二聚体≥7
0mg/LBUN≥26mmol/FIB≤0
5g/LCr>880umol/LINR≤0
5TCO2≤10≥40mmol/L血液镜检见寄生虫(如疟原虫等)CK≥2000U/LCK-Mb>500U/L脑脊液培养阳性高敏CnTI≥262Pg/mL血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