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为规范决策,防止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遵循党的“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组织原则,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方法,以求建立和完善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委会议事的范围第三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与重要会议精神;第四条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问题;第五条重组改制、兼并、破产、转让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资产时的职工安置;第六条公司机构的设置与撤销,机构级别与职数,人员定编等;各控股公司成立,人员定编等;控股公司党组织的设置与撤销;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推荐、任免和奖惩,控股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党政班子成员的推荐;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推荐;第八条公司党委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对下级重要请示的批复;第九条公司纪委上报的事项;第十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第十一条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第十二条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第十三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第十四条其他可能造成国有资产和出资人利益重大损失的事项;第十五条工会建设、共青团的重要问题;第十六条其他需要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