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儿童福利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儿童福利院(下称福利院)与XXXX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X儿童福利院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及劳务派遣员工第三条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按公司所需招聘或派遣劳务人员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公司根据招标文件发布的用工要求,派遣至福利院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福利院是劳务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与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
第五条福利院人事部门负责劳务派遣员1工编制的核定,并负责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章劳务派遣员工录用(一)试用的确定第六条福利院根据需要向公司提出用工申请并提交《劳务派遣员工需求表》(附件1)
第七条人员的招聘一、公司根据招聘需求整理招聘人员岗位、人数、人员基本条件、待遇、招聘完成时间等信息资料
二、利用公司现有的招聘网站、公司固定和流动招聘网点、现场招聘、熟人推荐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
第八条录用程序一、确定初选人员时,应根据需求职位要求对应聘者基本信息和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后,确定初录人员
二、确定初录人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和应聘人员应聘相关资料提交XXX儿童福利院审核后同意后试用上岗
三、劳务派遣公司推荐的人员多于单位需求时,由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考试或面试
2四、考试或面试按福利院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考试或面试的成绩,结合单位需求的人数,采用末位淘汰的方式确定试用人员
第九条确定的劳务派遣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试用期时,由用工单位决定,但需报劳务派遣公司
第十条试用期间的工作由福利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试用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