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死刑制度现状及思考死刑制度自古以来一直是刑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死刑本身的独特性,在刑法学研究领域也是相当活跃的一个部分
死刑的存废以及死刑制度的取向一直都是理论上和立法上的热点
我国现行死刑制度是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依据的
作为一种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有一些部分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进行调整,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正是要通过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介绍和分析,以求对我国的死刑制度形成一个相对全面的认识,进而对现行死刑制度进行一些有益的思考,……一、死刑概说(一)、死刑的概念何为死刑,是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问题
对于死刑的概念,不同的法学家根据某一方面有不同理解
较通用的是:“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
”1笔者采此观点
“死刑”英文为todesstrafe;punishmentbydeath;deathpenalty或capitalpunishment,即最大、最重的刑罚
因死刑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为内容,故又称生命刑
因生命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身一切利益和权利的载体,生命权是人的“权利之王”,故死刑也称极刑
(二)、死刑的基本特征由于死刑也是刑罚方法的一种,则其必然具有刑罚方法的一般特征,但同时死刑也具有其有别于其他刑罚方法的独特的规定性和固有特征,本文着重从后者予以论述
在所有的刑罚方法中,死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最大的严厉性无疑是死刑区别于其他刑罚方法的基本特征
死刑独特的严厉性主要体现在:1、死刑所剥夺的是犯罪分子最重要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作为社会存在的人拥有各种各样的权利,但是在这一权利体系中,各种权利对于个人的意义又是不同的,有的可有可无,人们很少行使,有的重要无比,须臾不可缺少,第1页共14页如人的生命权利
众所周知,生命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几乎所有的权利都是依附于生命权利的,自然人一旦丧失了生命,也就